郝澤軍
  控申科高科長接到一起塵封已久的案件:三十多年前,一個豆蔻年華的鄉村女教師自殺了。女教師的父親帶著女兒的遺書找到了高科長。遺書中,女教師聲淚俱下揭露了校長張永強強姦她的真相。當年張永強嫁禍於人,僥幸逃過了公安機關的調查。多年過去,面對這樣一宗“死案”,高科長沒有因為案情複雜且過了法律追訴期,一推了之,而是深入調查,撥開迷霧,使真相浮出水面。
  作者手記:時間是一條渾濁的河流,沖刷掉的不僅有美好,還有人間的罪孽。
  去年夏末,我剛做完巡迴事跡報告回來,鄧檢見我十分疲倦,勸我休息兩天。可是自從我的事跡在媒體上“曝光”以來,到我們縣檢察院來上訪的人員更加多了起來。
  我沒有休息,早晨還不到八點就上了班。只見控申接待大廳外就有一位白髮蒼蒼的老人等候著。他見到我,雙手合十,鞠著躬說:“高科長,我是慕名而來。我從電視和收音機里聽了你的事跡,你斷過那麼多複雜的案子,能夠主持正義和公道。我家有一宗冤案……”
  說話時,他眼睛里滾動著淚花。我連忙上前拉住他的手臂,請他到我的辦公室慢慢談。到了辦公室,他又給我鞠了一躬。我拉著他的手說:“大爺,您老長我幾十歲,怎麼能向我折腰呢,這不是折我陽壽嗎?再說,古人說,寧舍五鬥米,不折一次腰啊!您有事慢慢說,沒有過不了的火焰山。”
  他哆哆嗦嗦地從一個黑色皮包里,掏出一沓厚厚的材料,一邊將一份申訴材料遞在我手中,一邊搖著頭感嘆地說:“我女兒死得慘啊,說起來,我心裡……”老人聲音哽咽,說不下去。
  “來,我來。”我把那沓材料從他手中接過來,粗略地翻了翻。只見材料已經發黃,頁腳翻捲,用鋼筆書寫的字,年久浸潤,字跡模糊。
  我對他和藹地說:“您有什麼冤屈,就當我是自家人,您先給我訴訴。”
  這是我的經驗,接待上訪人的第一個環節是耐心傾聽。權且不論他們是否有理,但有一點,他們都認為自己遇到不公平待遇,認為自己蒙冤,而且年頭越久,心裡越糾結。讓他們盡情傾訴宣泄,是化解矛盾的第一步。上訪人訴說時,你不要輕易打斷他們的話題,只需要默默傾聽。
  “說起來,話長啊……”老人用手抹了一把鼻子。
  “不急,不急,那我們就拉他個幾天幾夜。”我從桌上的衛生紙盒裡拽出幾張衛生紙,遞給他。
  這個申訴人叫潘久久,已經八十三歲高齡,是村裡祖傳的中醫郎中。我聽了他的陳述後,又翻閱了他的訴狀和相關材料,概括為:控告人潘久久,控告村民辦學校原校長張永強,強姦其女兒潘玉琴,致使潘玉琴懷孕生產,羞憤難平,自縊身亡。
  女兒自殺後,潘久久向公安機關及時報案。公安機關經過初查,認為張永強涉嫌強姦不夠立案條件,未予立案。潘久久心頭之火難以熄滅,不惜鋌而走險,刺殺張永強未遂,被判刑五年。服刑期滿後,潘久久以不服公安機關當初不立案決定為由,多年來不斷上訪,跑遍了省地縣公安、信訪等部門,每逢全國“兩會”和舉辦重大活動,必去北京,成為當地一個不穩定的因素。
  前幾天,潘久久在電視上觀看了我的事跡報告,才知道檢察院有監督公安機關立案的職責,於是前來申訴。
  聽了老人的訴說,我想,各級公安機關和信訪部門都有明確答覆,認為控告人指控張永強強姦潘玉琴證據不足,只有潘玉琴遺書中的記述,難以成立。如果沒有新的確鑿的證據,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決定無疑是正確的,不可能推翻原結論;即使當時有些情節未能查清,時過境遷,難以補救;退一萬步講,即使張永強構成強姦犯罪,也早已過了法律的追訴期,對控告人提出依法立案、追究其刑事責任的訴求,毫無意義。
  這起申訴案已經過了法律追訴期,按照規定,應不予受理。但是,面對一位老淚縱橫,滿腔期望而來的老人,我又不忍心一推了之。
  思忖片刻,我先向他說明法律追訴期的有關規定,規勸他停訪息訴。老潘十分固執,他說:“我只要有一口氣,就要為女兒伸冤,討個公道。”
  我見老人面部肌肉抽搐著,內心裡的痛令他渾身戰慄,然後安慰道:“大爺,您把材料放下,先回去吧。我給您認真查一查,看看是怎麼回事,然後再給您一個說法。”
  幾天里,我認真研究了其女兒潘玉琴留下的“絕命書”,以及證人證言等相關材料,心裡涌起一波波潮水。
  這是三十多年前,一位豆蔻年華的姑娘在將要離開人世時,悲憫的懺悔和憤怒的掙扎。
  (未經許可,不得以任何方式複製或轉載本書之部分或全部內容。)  (原標題:正義沒有追訴期(一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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